真的有人做错事情了吗?当然有,但是显然大家懒得关注。
馆花事件是指2019年以华文文学社成员馆花为中心的引发的一系列争议,是明坂市文学四大案的第四件。
这件事情明确了明坂市文艺审查中学生会和出版方的责任关系。
背景
樋口事件之后,明坂市学生会完全确定了关于收紧文艺审查标准的方向,2016~2019期间,学生会重新对明坂市主流的文艺作品进行审查,而文艺界也开始了对于作品的自我审查以及道路探索,尤其是在樋口事件中首当其冲的华文文学社,例如中西、馆花、小野寺、绫部等人。
尽管一切似乎都在向好向上发展,然而事实上学生会与文学类社团的摸索并不轻松,相较于樋口事件漩涡中心的社会文学,恋爱小说、推理文学、恐怖文学等领域的问题更加严重。在馆花事件发生之前,平尾的《恋爱投资》就因为疑似宣扬混乱的恋爱关系被学生会警告,而这也被认为是学生会与文学类社团发生冲突的预演。
然而这一切仅仅只是馆花事件中最不起眼的问题,真正的问题在于文学类社团和其他已经普遍社会化的社团不同,长期发展滞后的文学类社团依然保持着过去一样的社团运营活动,而非类似机构或公司的运营,尤其是对于华文文学社这样的庞然巨物来说,继续像一个文艺社团一样的活动已然不合时宜,这也将为后来的一系列事件埋下祸根。
经过
2019年5月13日,学生会宣传部收到了匿名的作品文稿,文稿的署名是“馆花”,尽管不能确认文稿的来意,但是出于职业道德,宣传部依然严格对其进行了检查,最终认定为禁止级的作品,由于禁止级作品属于需要登记的禁止出版作品,宣传部在登记之后,按照作品的署名将文稿退回至馆花所在的华文文学社。
然而很快华文文学社就对学生会回复,称其与馆花交流后,确认并没有将其作品递交审查,但是宣传部认为文稿本身就已经未通过审查,怀疑华文文学社有试图逃避审查的嫌疑,要求华文文学社将最近的文稿以及原审查的文稿重新上交,出于对馆花隐私的尊重和保护,华文文学社拒绝了宣传部的建议,然而这意味着馆花的作品发布极有可能会受到影响,最终双方开始了旷日持久的纷争,最终在同年11月27日达成和解。
结果
学生会宣传部同意华文文学社的请求,允许在确认作品重新发表之前再重新进行审查,并且不计入次数之内。
影响
虽然馆花事件结果看似皆大欢喜,然而也最终将华文文学社拖入解散的泥潭,12月16日,因为双华垄断拆分事件,华文文学社宣布解散,大部分成员重组为后来的新文学社和文艺发表两个文学类社团。
然而相较于华文文学社本身,馆花事件最主要的影响是在一次推动了明坂市文艺审查的权责划分,在这之后,宣传部只接受出版和连载作品的审查,不会对作品草稿和不流通的私人作品进行审查,转而交给出版方进行审查,然而对应的是,出版方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,一方面必须保证出版和连载的作品提前由宣传部审查,另一方面在此期间出现泄露等问题也由出版方负责,而非学生会宣传部。